1、设置范围
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③地上已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,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㎡的其他地下、半地下建筑④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(仓库)⑤5层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㎡(包括设在其他建筑内5层及以上楼层)的老年人照料设施。
2、消防电梯前室的设置电梯前室有杂物
①靠外墙,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。电梯前室有杂物
②独立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㎡且短边不应小于2.4m;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,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㎡;与楼梯间的共用前室合用时,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㎡且短边不小于2.4m。
③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,不应设卷帘。
④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,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,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有关消防电梯及其设置的要求。